九大程序書之五 檢驗與量測管制作業程序書
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 食藥署 醬油工廠「GHP範例」:九大程序書、各式表單及參考文件 制定日期 2023.5.22 檢驗與量測管制作業程序書 文件編號 G-2-5 制定單位 衛生管理管制小組 版 次 1.0 頁次 1/1 1. 目的 : 為確保本廠各項量測數據之準確性,而訂定此作業程序書,供員工依循。 2. 範圍 : 檢驗、測量之儀器包括溫濕度計、磅秤、鹽度計、 pH 計等。 3. 權責 : 檢驗人員、管理衛生人員 4. 定義 : 4.1. 檢驗 : 包括檢查與化驗。 4.2. 內校 : 業者自行校正的措施。 4.3. 外校 : 委託具有校正能力的機構或學術單位所執行的校正措施。 5. 作業內容 : 5.1. 用於測定、控制或記錄之測量器或記錄儀如溫溼度計、磅秤、鹽度計、 pH 計等,應 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外校,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內校,並將結果記錄於「儀器校正紀錄 表」 (G-4-5-01) 。 5.2. 內部校正操作 : 5.2.1. 冷藏櫃溫度計 : 將待校正與新購的溫度計置放於冷藏庫 24 小時以上,比較溫度差 異,並將溫差註記於溫度計上,若大於 2˚C 以上則須維修或更換。 5.2.2. 溫濕度計 : 取一溫濕度計置於總倉庫與乾物料層架 24 小時以上,讀取兩個溫濕度計 數值的差異並記錄。當兩個溫濕度計任一數值偏差在 2˚C 或相對濕度 (RH) 達 5% 以 上,另以第三支溫濕度計比對,捨棄差異值最大者。 5.2.3. 磅秤 : 利用標準砝碼進行磅秤之內部校正並記錄。 5.2.4. 鹽度計 : 依照鹽度計的使用操作說明進行內部校正並記錄。 5.2.5.pH 計 : 依照 pH 計的使用操作說明進行內部校正並記錄。 5.4. 檢驗項目應訂有儀器操作手冊,並置放檢驗室隨手可取得處。 5.5. 儀器毀損或異常時應盡快修復,如無法修復則報廢另購,且須填寫「異常處理紀錄表」 (G-4-1-02) 5.6. 依照各原料、半成品與成品之不同...








